讲座回顾 | 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8讲《非法集资的罪与罚》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10

20231123日晚,由beplay全站 主办的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8讲在武东路校区T5教室顺利举行。beplay全站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睿老师以《非法集资的罪与罚》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本次讲座李老师围绕着非法集资的话题,从我国民间融资概况为引入,为法学院学子们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司法认定以及罪名设置,最后以民间融资的刑法规制的实践效果与反思为收尾,让同学们对该问题有了全新的思考。



讲座伊始,李睿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民间融资的概况。针对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李老师提到,自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我国民间资本的充沛与投资渠道的局限之间形成了比较突出的矛盾。这种资金供需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民间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张。

随后,李睿老师以案例与概念说明的方式,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民间融资的几种典型表现形式,包括直接融资、标会、典当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私募基金、互联网金融等。针对民间融资,李老师还提到,随着民间融资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形式在层出不穷地出现,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融资利率高、手续简单、借贷链条长等特征。

在这一部分的最后,李睿老师从正反两个方面为同学们详细分析了民间融资的作用。李老师认为,从微观角度来看,民间融资可以扩大公民的理财渠道,以及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以宏观角度来说它也可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金融创新和改革。但同时民间融资更会带来许多的负面作用,包括高利息将伴生高风险,影响金融政策和宏观调控从而导致实体经济空心化等。

针对非法集资问题,李睿老师列举了一系列真实案件,以此来为同学们介绍非法集资所呈现出的行为模式。李老师将这些行为模式分为传统模式与晚近模式两类,通过相应的案例介绍,引导同学们思考非法集资的特征,即有无真实的经营活动、是否以高利的回报作为诱饵等。在案例介绍之后,李老师紧接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概念的界定以及法条为蓝本,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与罪名设置。



最后,针对我国民间融资刑法规制,李睿老师以该体系的实践效果为切入点,提出了她的反思与思考。李老师认为,“一方面我们片面地强调金融安全从而忽视了金融效率,另一方面,我们过度地去倚重刑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配套制度的建设。”李老师还提出规制模式的偏差以及刑罚的问题,针对非法集资的规制,我国采用了“以规制间接融资的模式来规制直接投资”的方式,这种偏差导致长期以来非法集资问题屡禁不止。

两个小时的时光转瞬即逝,至此,本场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供稿丨郭文静

供图丨辛雨宸

审阅丨郝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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