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论坛第168讲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390

       2018年11月30日,由beplay全站 主办的财经法律论坛第168讲——“信托法三人谈:从民事信托到商事信托”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文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担任主讲。东吴大学法律学院王煦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廉慧副教授和beplay全站 叶名怡教授评议,beplay全站 副院长葛伟军教授担任主持人。

       王文宇教授在赴美求学、美国台湾从业以及在台大任教期间均与信托法渊源颇深,更是亲历了台湾信托法从无到有的过程。其从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深厚的研究功底出发,讲述了台湾信托法的发展过程。台湾信托法的产生是由商业需求推动,因此商业信托远远发达于民事信托。王文宇教授还提出在信托法的研究中,功能视角和比较法视角极为重要。

       王涌教授延续了王文宇教授的比较法视角,并且从历史视角出发追溯了信托制度的发展全貌。王涌教授从英国的用益权制度开始回溯了民事信托法在衡平法上的起源,接着讨论了商事信托作为合股公司的替代与公司形态的胶着关系,以及美国不同类型信托的产生和发展。

       刘燕教授对王涌教授提到的信托在英美的发展历史做出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回应,并将话题引入了与商事信托关系极为密切的领域:资产管理。刘燕教授提出了资管的微观层面(资管产品)、中观层面(组织形态)和宏观层面(资管行业)三维分析框架。随后,刘燕教授从微观层面出发详细梳理了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信托公司资管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并以南昌农商行和内蒙古银行的案例全方位展示了资管行业的复杂生态。

 

       在点评环节,王煦祺教授指出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通过不同制度的比较,可以进一步明确信义义务的内容和边界。赵廉慧副教授则提出了商事信托中几个亟需讨论的特殊问题,例如委托人相对不受重视;是否在法律上需要主体地位;以及其类似于股权的可交易的收益权。叶名怡教授根据三位主讲人的讲述提出了三个与信托法相关的范畴。第一对范畴是大陆法与英美法,诞生于英美法的信托制度如何与大陆法的物债两分结构进行融合;第二对范畴是民法和商法,这其中牵涉的问题是资管计划是实体还是契约,其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等;第三对范畴是实践和理论,目前中国信托相关理论远远落后于实践,导致出现了各种规避行为。理论上应当对这些复杂实践做出更加合理的解释使其变成更好的预防法学。

       本次讲座吸引了许多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济济一堂,座无虚席。在互动环节,大家纷纷提问,与主讲人互动频繁。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顺利结束。

 

供稿人:夏戴乐  供图人:陈露婷(学)

编审:葛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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